参与《外商投资法》制定专家: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社会有重大贡献
(中国网记者 曹颖)“中国在国内的专利申请量连续七年世界第一,在国外的申请量全世界排名第二,商标申请量世界第一。”说起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如是介绍。作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家,孔庆江见证并参与了中国多项国际条约的谈判和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咨询,包括《外商投资法》等。他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转变。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晚,发展快
孔庆江表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先后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从而奠定了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基础。此后,中国制定了诸多相应的行政法规,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才得以形成。
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制度本身而言,孔庆江强调,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很多领域并不落后于国际社会。中国目前已经加入了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例如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约26个条约中的大多数,并将这些协议、条约的内容通过各种方式纳入了国内法中。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孔庆江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动力之一,为创新提供刺激和保障。在创新投入得到保护之后,企业才可能投入下一轮的创新中,逐渐形成良性效应。“我国很多企业走上良性循环,相当程度上受惠于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他谈道。此外,知识产权保护是营商环境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科技企业、创新企业或创意企业尤为重要。而在华外资企业的发展同样依赖于好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全球最大的500家公司在资产结构上,无形资产的占比远远大于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中最主要的就是知识产权。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引进来”和“走出去”
据孔庆江介绍,在初始阶段,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来自于对国际社会的借鉴甚至移植。从1982年开始的知识产权法律的逐渐引入,到加入诸多国际条约和协定,中国一直处于不断学习中。
经历了多年的发展,中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不断输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在全世界名列前茅,这是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贡献。例如华为占了全球所有5G标准必要专利的20%。而所有美国公司才占了15%。
其次,中国在诸多相关国际条约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2年签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再次,中国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值得国际社会借鉴。在很多国家,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受害方只能采用诉讼的方法寻求法院的判决。而在中国,受害方还可以寻求行政救济。这在制止侵权方面有立竿见影的作用。例如,中国的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双向的,即在进出口方面,侵害知识产权的商品既不能进入,也不能走出国门。
最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它包括如何创造、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等诸方面,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在创新经济发展中作用的认识。孔庆江认为,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对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外商投资法》重申保护知识产权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孔庆江参与了该法的立法咨询。他指出,首先,《外商投资法》再次重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对投资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知识产权的投资,因此,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对投资的一种保护;其次,该法再次确认了外商投资者对中国的技术转让要基于自愿和商业原则;第三,《外商投资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行政措施来强迫技术转让。在孔庆江看来,这是一大进步。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启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新的时期。十一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运用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谈到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孔庆江希望中国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及执法方面能够无缝对接,在程序上更加成熟。同时他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成绩的宣传,增强企业的信心。孔庆江相信,中国未来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